“请闭嘴!我是真的能来揍你的!”
当地时间2023年1月10日,第80届美国电影电视金球奖的颁奖礼现场,杨紫琼身着黑色晚礼服,声音颤抖地发表获奖感言。当她谈到,身为一名年过60的女性,她在职场上获得的机会越来越少时,声音也略微哽咽起来。此时,台上恰好响起催促她发言时间已到的音乐。她机敏地回头“怼”起背景音,然后在众人的笑声中保持节奏,说完了她所有的获奖感言。那句“我是真的能来揍你的”一语双关,一方面概括了她几十年来的“打女”形象,一方面也令人想起让她获得金球奖最佳女主角的这部《瞬息全宇宙》中的角色。
捧起奖杯的这一幕,她等了40年。凭借电影《瞬息全宇宙》中的角色伊芙琳·王,杨紫琼获得了金球奖音乐、喜剧类的最佳女主角。这对多年来以“打女”形象闯荡好莱坞、却一直缺少一个演技类奖项的她而言,是一份巨大的肯定,同时,她也成为捧起这个奖杯的第二个亚裔女性。
一直以来,杨紫琼给人的印象,是以“功夫”闯荡世界影坛的女明星,习惯以坚强的面貌示人。如同导演李安对她的观察那样,她习惯隐藏脆弱、展示坚强,把生活中的伤病和眼泪都藏于身后,选择用坚持回应质疑。凭着这份坚持,她牢牢地抓住了每个征服观众的机会,最终等来了一个为她本人量身定制的角色。
40年等一个适合的角色
60岁的杨紫琼在观众眼中,是名满天下的华裔女星,《警察故事3》中的打女,《卧虎藏龙》中重情重义的女侠,也是《摘金奇缘》中强势的亚裔婆婆。但在她自己看来,似乎在事业上还有些遗憾。
在这一年,她遇到了一个与她本人完全契合的角色——《瞬息全宇宙》里那个蓬头垢面的洗衣店女老板娘。
故事里的中年洗衣店老板娘伊芙琳·王,跟她的生活有着很大反差:生活困苦,全家人都指着她过日子,性格懦弱的丈夫、失能的父亲和叛逆的女儿,填不完的报税单,每件事都能让她陷入躁狂。但在偶然的机会里,丈夫告诉她,她可以体验多重宇宙中的人生,每个宇宙里的危机都只能由她来拯救。她开始穿越不同的人生,在这个过程,她和家人的紧张也在慢慢融化。
《瞬息全宇宙》剧照这不是一个吸引人的光鲜女性形象,却能让她过足戏瘾。能够成就这样一部电影,也是一个偶然的安排。电影导演关家永和丹尼尔·施耐特本想邀请成龙饰演男主角,但当时成龙没有档期。他们开始转变思路,用女主角的视角重新打造剧本,让一个失意的中年妇女体验光怪陆离的人生。他们甚至在一开始把主角的名字也设定为“米歇尔”,这和杨紫琼的英文名一样。
杨紫琼爱上了这个角色,她发现自己在里面“可以搞笑、可以真诚、可以悲伤”,可以做到之前脸谱化角色没有的一切。更重要的是,杨紫琼在这个角色中看到的不仅仅是自己,而是千百万亚洲移民的真实生活。成品出来后,很多人被这部电影的混搭风格吓了一跳,甚至觉得难以理解,但说到这一切,杨紫琼在采访中忍不住动情落泪,她说,总算有人可以知道,她能够做到这些。
这部电影也恰好赶上了一个适合的时间。亚裔主角、女性主题、中年失意......放在十几二十年前,《瞬息全宇宙》可能是一部怪异的作品;但放在如今的时代,这一招突破大银幕刻板印象的险棋成功了。杨紫琼成为2022年度国际影坛上耀眼的明星。
打出来的人生
入行40年,杨紫琼和成龙、李安等知名电影人都有过合作。许多合作过的电影人,谈起杨紫琼,第一反应就是那股不要命、不怕受伤的劲头。这种不要命,是前半生的杨紫琼立足影坛的最大优势,背后是她数十年如一日的艰苦付出和难以言说的身体折磨。
导演李安曾回忆过很多和杨紫琼合作时的细节。杨紫琼首先带给他的印象,也是这种不顾一切的拼劲儿、猛劲儿。拍摄《卧虎藏龙》时,开拍一个星期,杨紫琼就受伤了,她连续几天拍摄晚班武打戏,时间很长,要转身、踢腿、对打,结果,她的韧带扯断了,得休养一两个月。她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马上问李安,会不会因为自己受伤就放低要求?李安回答,不会。
《卧虎藏龙》剧照这样的场景无数次出现在杨紫琼的人生中,每一次都像是在玩命。《警察故事3》里,她站在卡车上做特技动作,要跳落到成龙驾驶的汽车的车前盖正面。她想象中这件事似乎并不困难,但真正站上去时,一切都在晃动。她跳落时,保护机关失效,她掉到侧面,幸亏成龙一把抓住她的衣服。拍《阿金的故事》,她曾从高台掉下。
这种艰苦,是她在20世纪80、90年代的香港选择电影行业的宿命。曾经的杨紫琼过着富裕的生活,从小学习芭蕾舞、绘画等各项才艺,21岁就成为马来西亚小姐。入电影圈之后,一开始,她和林青霞等人一样,扮演柔弱的女性角色,后来经过洪金宝前辈的建议,她开始转型,学武术,打沙包、踢腿,和其他武行的男性没有区别地训练。
2001年,杨紫琼在自己十四岁拍摄的照片前回忆往事。邓庆乐 摄拍一次戏,拼一次命,久而久之,冒险和勇闯成了习惯。这样的努力没有白费,1997年,杨紫琼凭借在港片中一系列优秀的打戏形象,成为《007之明日帝国》中唯一的“邦德女郎”。她扮演的“邦女郎”不是花瓶,而是极为独立的女性形象。有人评价,她的工作打破了好莱坞的刻板印象。
而这次,在《瞬息全宇宙》中的表现,她终于全方位地超越了自己。这是一部令人眩晕的作品,有混搭的类型和复杂的呈现,幻觉与现实、抽离与投入、反讽与温情、癫狂与温柔……一切矛盾都集合这个故事里,更集合在杨紫琼扮演的女主角身上。她要在不同的状态中切换、摇摆、衔接,让观众相信每一个“宇宙”中的角色。
这部投资仅仅2500万美元的电影,在票房上或许并不耀眼,但凭借杨紫琼的演技,也凭借导演的把控力,贡献了非常不同的观影体验。与此同时,杨紫琼自己或许也收获了从影几十年来最饱满、最复杂的演绎经历。一个奋斗半生的华裔女星就这样又一次突破了天花板。(完)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